論文類別:專家論文
作 者:佚名
所在地區:煤礦安全管理體系的缺失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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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2不安全領導行為
不安全領導行為同樣也是導致煤礦出現安全事故的關鍵原因之一,這一行為大多表現為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違規監督、既定運行計劃未能有效執行等。煤礦企業在運行作業的過程中缺乏有效監督管理,將極有可能出現包括礦工間缺乏交流協作等在內的一系列問題。在不安全領導行為當中,如果無法及時有效地發現并指正問題,則由此出現的技術環境問題發生率將會增加2.4倍。以機械事故為例,根據統計結果顯示,該事故主要原因為缺乏有效監督、管理過程存在疏漏、礦工精神狀態不濟以及資源管理未落實,其分布比例為53.8%、75.8%、74.7%以及70.3%,通過深入分析可知,機械設備缺乏及時的運維養護、未能及時糾正礦工不安全行為或設備因長時間使用而出現金屬疲勞等均為該事故原因的具體表現。因此,想要盡快解決煤礦安全管理體系缺失問題,還需要從積極加強建設煤礦安全管理文化,落實監督管理職能等方面入手。
3煤礦不安全行為分析
3.1具體影響因素
結合本文選取的500起典型煤礦安全事故可知,礦工的身心狀態、準備狀態以及物理和技術環境等均會在不同程度上對不安全礦工行為產生相應影響。本文認為,導致出現不安全礦工行為的關鍵原因便是礦工精神狀態不濟,這一原因將直接導致出現認知與決策差錯以及違規操作等情況。這主要是由于礦工作業本身強度較高、時間較長,長時間的高強度作業使礦工的安全意識和警惕性有所降低,同時出現精神疲勞等現象。而如果礦工本身生理狀態不佳,如帶病作業等,同樣也會影響其操作與施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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