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和資源性產品價格走高一方面將刺激世界范圍內新能源、新技術的開發應用,迫使更多國家和地區加快轉變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并積極參與有關的國際合作;另一方面,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食品和能源價格的大幅攀升將部分抵消其經濟快速增長的福利,加劇其宏觀調控和社會保障的難度。特別是對于中國、印度等新興經濟大國,經濟增長和加速工業化、城市化造成能源、原材料需求膨脹,給產業結構升級帶來更大的壓力。另外,高價位、頻繁波動的能源和初級產品價格也將進一步加劇相關領域的國際競爭,新興經濟國家對分享世界資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斷加大對海外市場的開拓力度,對國際資源市場的原有供求格局造成一定的沖擊,而這一領域矛盾的激化將直接危及我國的能源保障和產業安全。
多邊貿易體系中的利益主體多元化趨勢增強
總體來看,在WTO及各種區域安排的推動下,國際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主基調不會改變,但由于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盛行以及國際貿易格局中新興力量的崛起,多邊貿易體制運行中的障礙增加,WTO利益主體多元化的趨勢進一步增強,而這些利益主體的形成將直接影響多邊貿易談判議題的設立、談判進程以及未來國際貿易規則的制定,使WTO在處理一些新的貿易爭端中陷入兩難處境,并將對多邊貿易體制的運行造成沖擊。目前,在投資自由化、農產品貿易、服務貿易等談判議題中,新貿易保護主義被披上了“公平貿易”等形形色色的偽裝。一是越來越多的成員尤其是發展中成員大量采用反傾銷、反補貼等傳統貿易保護手段。這些保護手段不再單純針對傾銷或補貼行為,而是成為各國的貿易救濟措施,以抵御進口商品沖擊,維護本國產業和企業的利益;二是知識產權保護、勞工標準、環境標準也出現被濫用的趨勢,這勢必進一步加劇世界范圍內的貿易摩擦,增加我國產品出口的難度和成本。另外,隨著中國、印度等新興經濟國家的國際影響力的增強以及區域經濟組織的發展,未來多邊貿易體系中將形成更加錯綜復雜的利害關系,不同的談判議題會催生各種形式的利益聯盟,導致超經濟的談判手段不斷向貿易談判中滲透,從而增加多哈回合乃至日后多邊貿易談判的變數。由于WTO倡導的多邊協定的談判模式一再受挫,將使一些國家和地區轉而采取更現實的策略,積極推進雙邊貿易談判。同時,也將迫使WTO加快改革進程,調整現行的談判規則和模式,從而更好地適應多元化的國際貿易利益新格局。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