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項目建設需要使用土地,而礦產資源又依附于土地而存在,特別是在高速公路、鐵路、水利設施等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項目用地范圍內存在礦產資源的情況。2024年2月,甘肅廳印發《關于高質量推進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查審批的通知》,要求高質量推進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查審批工作,持續強化項目實施的要素保障,同時確定了“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并重、靠前服務與便捷高效并舉、科學論證與依法壓覆同步”的基本原則;系統梳理甘肅省此前確定的重要礦產資源種類,進一步壓減范圍,將重要礦產資源由61個調減為42個,提升審查審批效率;提出建設項目范圍與重要礦產資源礦業權重疊但不影響正?辈、開采活動并簽訂互不影響協議等8種不作壓覆處理的情形;明確市縣自然資源局初審、協調服務職責和初審時限;明確審查審批意見有效期;提出分類管理模式,對特定區域項目實施“白名單”管理;要求建設項目充分利用網上查詢系統,在選址階段盡可能避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明確補償范圍和補償情形,細化補償依據,明確補償主體。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