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大跨越地段尚應查明跨越河段的地形地貌,塔基范圍內地層巖性、風化破碎程度、軟弱夾層及其物理力學性質;查明對塔基有影響的不良地質作用,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議;
4 對特殊設計的塔基和大跨越塔基,當抗震設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時,勘察工作應滿足本規范第5.7 節的要求。
4.4.16 施工圖設計勘察階段,對架空線路工程的轉角塔、耐張塔、終端塔、大跨越塔等重要塔基和地質條件復雜地段,應逐個進行塔基勘探。直線塔基地段宜每3~4個塔基布置一個勘探點;深度應根據桿塔受力性質和地質條件確定。
4.4.17 架空線路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初步設計勘察階段,應論述沿線巖土工程條件和跨越主要河流地段的岸坡穩定性,選擇最優線路方案;
2 施工圖設計勘察階段,應提出塔位明細表,論述塔位的巖土條件和穩定性,并提出設計參數和基礎方案以及工程措施等建議。
4.5 廢棄物處理工程
(Ⅲ)一般規定
4.5.1 本節適用于工業廢渣堆場、垃圾填埋場等固體廢棄物處理工程的巖土工程勘察。核廢料處理場地的勘察尚應滿足有關規范的要求。
4.5.2 廢棄物處理工程的巖土工程勘察,應著重查明下列內容:
1 地形地貌特征和氣象水文條件;
2 地質構造、巖土分布和不良地質作用;
3 巖土的物理力學性質;
4 水文地質條件、巖土和廢棄物的滲透性;
5 場地、地基和邊坡的穩定性;
6 污染物的運移,對水源和巖土的污染,對環境的影響;
7 筑壩材料和防滲覆蓋用粘土的調查;
8 全新活動斷裂、場地地基和堆積體的地震效應。
4.5.3 廢棄物處理工程勘察的范圍,應包括堆填場(庫區)、初期壩、相關的管線、隧洞等構筑物和建筑物,以及鄰近相關地段,并應進行地方建筑材料的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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