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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常見問題匯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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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 4、出口貨物專用發票; 5、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 6、委托出口的,還需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三、貨物已報關出口,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申報退稅應提供哪些資料? 1、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 2、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或遠期收匯證明; 3、出口貨物專用發票; 4、委托出口的,還需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5、出口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消費稅納稅申報表》; 6、增值稅稅收繳款書(復印件); 7、運保費單據(復印件); 8、如果屬于進料加工復出口的還需附送《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 四、無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如何申報辦理出口退稅? 無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可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在申請辦理退(免)稅時,必須提供以下憑證資料: (一)"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由受托方開具并經主管其退稅的稅務機關簽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委托方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貨物一筆報關出口的,委托方必須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復印件。 (三)"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代理出口協議約定由受托方收匯的,委托方必須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受托方將代理出口的貨物與其他貨物一筆銷售給外商的,委托方必須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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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出口|退稅|常見|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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