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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印發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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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建設制造強省,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在國家規定的稅額幅度內,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將車輛車船稅適用稅額降低到法定稅率最低水平。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條件企業的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征收標準。允許符合條件的省內跨地區經營制造業企業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實行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就地入庫。全省契稅納稅期限統一調整到辦理房屋、土地權屬變更前。全省各地區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按國家規定的最低應稅所得率確定。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間內未抵扣完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予以退還。2018-2022年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廣東再投資項目,由省市給予獎勵,其中省財政按照投資環節所產生的省級財政貢獻獎勵給所在地政府,用于支持外商投資原企業擴大生產或新投資廣東鼓勵類項目等。 二、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各地市要劃設工業用地控制線,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要充分保障工業用地供給:“三舊”改造土地及省追加的新增城鄉建設用地優先保障先進制造業需求;納入省相關“十三五”規劃的制造業項目享受省重點建設項目待遇。屬于我省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制造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允許對工業項目按照規劃確認的用地圍墻線內面積出讓。工業用地出讓最長年限為50年,根據企業意愿,對有彈性用地出讓需求的工業企業實行彈性年期出讓供地,按照出讓年期與工業用地可出讓最高年期的比值確定年期修正系數,對屆滿符合續期使用條件的,可采用協議出讓方式續期。以先租后讓方式供應的工業用地,租賃期滿達到合同約定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原租賃企業優先受讓。省每年安排一定規模的用地指標獎勵制造業發展較好的地市。 三、降低企業社會保險成本。推進全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執行全省統一的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高于14%的按14%執行;合理確定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逐步過渡至全省統一標準。推動符合條件的地市實施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制度。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過高的統籌地區,要適度降低單位繳費費率。職工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超過9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將生育保險費率降到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0.5%以內,已降到0.5%的可進一步降到0.45%。建立健全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工傷保險費率實施下浮,全省工傷保險平均費率下降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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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降低制造業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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