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賣方信貸目前主要有以下貸款品種:項目貸款有中短期額度貸款;海外承包工程貸款;境外建廠設點貸款;境外設備投資貸款。
出口賣方信貸一般包括:人民幣和外匯貸款。
出口賣方信貸目前主要有以下貸款品種:項目貸款有中短期額度貸款;海外承包工程貸款(包括BOT、BOO);境外建廠設點貸款(主要是CKD、SKD散件裝配廠);境外設備投資貸款。
貸款對象包括指:凡有法人資格、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有權經營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出口的進出口企業或生產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股份制中方實際控股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等等,只要獲得機電產品出口經營權或外經權,出口項目符合中國銀行規定的條件,無論中央企業還是地方企業,無論大中型企業還是中小型企業,都有資格向中國銀行申請出口賣方信貸。
出口賣方信貸的一般做法指:出口賣方信貸支持的范圍比較廣泛,只要單筆出口合同金額超過30萬美元,設備在我國國內制造部分的比重符合國家規定,出口合同中規定的現匯支付比例符合國際慣例(一般機電產品不低于15%,船舶不低于20%,特殊情況例外),或海外工程承包項目在其合同總額中能帶動20%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出口的,都屬于銀行出口賣方信貸支持的范圍。
具體貸款條件為:
----申請貸款的企業必須是獨立的經濟法人,企業經營管理政黨財務狀況良好,出口商和國內生產企業具備履行出口合同的能力;
----出口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外貿政策等有關規定,出口的有關合同已經簽訂,有關條件基本落實;
----經測算出口項目的經濟效益良好,盈利水平和出口換匯成本比較合理,有償還借款本息的能力;
----出口合同的商務條款符合國際慣例,能維護中方的權益,有關的貸款支付和結算方式對我方有利;
----出口的設備須符合進口國的規定,或進口商已取得進口許可證。進口商必須資信可靠,并盡可能提供中國銀行可接受的支付保證(如銀行保函、 信用證 、本票等);
----必要時,借款企業需投保出口信用險,以確保收匯安全;
----借款企業應提供銀行認可的信用擔;蜇敭a抵押,作為還款保證(經銀行評定信用等級,授予免擔保的信用額度的除外)。 [1] [2]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