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3煤礦床水文地震勘探測網密度應按不同階段地質任務參照
3.2.2.2條中要求確定。大水礦區專門水文勘探地震測網密度可在
3.2.2.2采區勘探要求基礎上依據特殊要求加密,也可采用非規則測網布置。
3.2.3設計編制提綱
3.2.3.1序言:
敘述項目來源、地質任務、工作范圍,施工區的行政區劃、交通位置及自然地理概況等。
3.2.3.2施工區地質概況及地球物理特征:
a)地質概況(包括地層、煤層和主要構造情況);
b)地球物理特征;
c)以往勘探程度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3.2.3.3施工方法及工程量:
a)生產前的試驗工作;
b)施工方法、因素的選擇及其依據;
c)地震工程布置及工程量;
d)質量要求;
e)測量工作及精度要求。
3.2.3.4資料處理、解釋和報告提交:
a)資料處理;
b)資料解釋及精度要求;
c)報告提交的內容和時間。
3.2.3.5主要技術措施。
3.2.3.6設計附圖:
a)地形地質及地震工程布置圖;
b)綜合柱狀圖;
c)其它有關圖件(包括以往地質、物探工作研究程度圖)。
3.2.3.7水文地震勘探設計應增加水文地質內容。
3.2.4設計的審批設計由編制單位初審,任務來源單位審批。設計未經批準,不得正式生產。工作中若設計有較大的改變,應報請設計批準單位同意。 [1] [2] [3] [4] [5]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