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 傾斜影響
在額定工作條件下,時控開關離開工作位置向任何方向傾斜30°時,由此引起時控開關的計時精度的改變,仍應符合本標準第3.2.1條要求。
3.5 對時控開關的機械性能要求
3.5.1 一般要求
時控開關各零部件安裝固定應緊固可靠,開關結構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確?煽啃。
金屬件應有防腐蝕措施,保護層不應有脫落現象。
塑料件在正常工作條件下,不允許有影響功能的裂紋、變形等。
3.5.2 刻度盤標志
刻度盤轉動的方向應有明顯標志。
刻度盤應能清晰讀出時間刻度值,最小時間刻度應不大于15min。
時間刻度在06∶00~18∶00之間的時段刻度標志應優先采用紅色表示,在18∶00~06∶00之間的時段刻度標志應優先采用黑色表示,所有標志均應完整、牢固、清楚。
3.5.3 外殼
3.5.3.1 時控開關的外殼,應有密封防塵措施,并應有鉛封和接地螺絲,允許對控制時段調整機構或備用電源單獨鉛封。
3.5.3.2 時控開關的外殼正面當采用非透明材料時,應在對應刻度盤處設有透明材料鑲制的窗口。
3.5.3.3 外殼應帶有標明產品型號、工作電壓、開關工作容量等標志的銘牌。
3.5.3.4 外殼內應有時控開關接線圖。
3.5.4 接線端鈕與端鈕盒
單獨使用的時控開關,接線端鈕應安裝在有足夠機械強度和絕緣強度的端鈕盒內。接線端鈕應用耐腐蝕的金屬制成或具有耐腐蝕的金屬鍍層。
3.5.5 時段控制整定機構時段控制整定的操作應方便、可靠。最小控制時段應能做到開關可兩次連續操作。
4 試驗方法
4.1 試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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