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2 當阻波器在海拔高于1000m的地點使用時,如果主線圈的絕緣是由空氣形成的,則其絕緣強度應用表6的修正系數進行修正。
表6 絕緣強度的修正系數

3.3 額定電感
主線圈的額定電感應符合表1,與表1相應數值的偏差不超過±5%。
3.4 品質因數
主線圈在頻率為100kHz的品質因數不小于30。
3.5 自諧振頻率
主線圈額定電感在0.5mH及以下的自諧振頻率應大于500kHz。
3.6 電流額定值及其配合
連續電流和短時電流的額定值及其配合應符合表2。
3.7 調諧裝置
調諧裝置應能經受主線圈在額定連續電流、額定短時電流或緊急過負荷電流時的溫升或磁場的影響,不致引起阻波器阻塞性能的顯著變化或結構上的損壞。
調諧裝置應能在停電時不取下阻波器的情況下進行更換。
3.8 保護裝置
保護裝置應用交流非線性電阻型避雷器,其標稱放電電流應不小于5kA。主線圈在額定連續電流、額定短時電流或緊急過負荷電流的溫升和磁場不致使其保護性能顯著變化,也不致引起結構上的損壞。當額定短時電流在阻波器上產生工頻電壓時,保護裝置不應動作。當保護裝置在暫態過電壓動作后,相繼而來的由額定短時電流在阻波器上產生的工頻電壓應能滅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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