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絕緣水平
3.12.1 阻波器兩端間的絕緣
阻波器兩端間的絕緣依保護裝置的額定電壓而定。主線圈和調諧裝置的絕緣應按下列規定:
a.額定工業頻率下額定短時電流通過主線圈在其兩端間產生的電壓U,按公 式(1)計算。

式中 U--電壓,V;
fpn--額定工業頻率,Hz;
Lp--主線圈的工頻電感,mH;
Ikn--額定短時電流,kA。
保護裝置的滅弧電壓不能小于1.1U。
b.保護裝置的沖擊放電電壓或標稱放電電流的殘壓,兩者中取較大的。
3.12.2 系統電壓絕緣
阻波器的系統電壓絕緣決定于懸式或支持式絕緣子的爬電距離和對地的空氣距離,應與電站其他高壓設備一致。
3.12.3 用于高海拔地區的阻波器
對于運行在海拔高度1000~3000m之間的阻波器,但在海拔1000m以下進行試驗,其絕緣是由空氣距離形成的,則其工頻試驗電壓應按表6提高。
3.13 無線電干擾電壓(RIV)
阻波器的電暈產生無線電干擾電壓,因此電暈起始電壓至少要比阻波器所在輸電線的最高運行相電壓高15%。
3.14 工頻損耗
工頻電流和渦流在主線圈中產生損耗,損耗的大小與主線圈的設計和繞組所用材料有關。損耗的計算應校正到參考溫度75℃,方法見附錄B.3。損耗值暫不作規定。如用戶要求確定損耗值,由制造廠和用戶另行商定。
3.15 抗拉強度
阻波器懸掛系統的抗拉強度,以N為單位,應至少達到阻波器質量(以kg為單位)的20倍再加5000N。加重時間1h,應無永久變形。
3.16 防鳥柵
制造廠應根據用戶要求給有鳥害地區的阻波器配備防鳥柵,以防止鳥類進入阻波器。
3.17 外觀要求
阻波器應完整,零件齊全,螺絲無松動,漆膜牢固,表面無損傷。
4 試驗方法
4.1 一般條件
試驗可在0~40℃之間的環境溫度、室內或室外進行。試驗時應記錄環境溫度。
4.2 試驗項目及方法
4.2.1 溫升試驗
試驗應用額定連續電流In進行,如因條件限制達不到In,可用不小于0.9In的電流It進行,并按公式(2)計算額定連續電流時的溫升θ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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