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2.5 待試品冷卻到環境溫度時,重新測量其在標稱放電電流下的殘壓值。
5.6 密封試驗
5.6.1 型式試驗
先用500V絕緣搖表測量試品的電阻值,然后將試品放入高于環境溫度40℃ 以上的熱水中,水面應超出試品堆放高度的兩倍,浸泡2h,接著再將試品移放入 與環境溫度相同的水中浸泡48h,最后將試品取出并擦干再重測其電阻值。
試品在整個浸泡過程中無連續性氣泡逸出,且浸泡前后其電阻值的變化不超 過10%者為合格。
5.6.2 例行試驗
將試品浸泡在熱水中,水面應超出試品堆放高度的兩倍,水溫應保持高于環 境溫度40℃以上。
浸泡時間為5min,無連續氣泡逸出者為合格。
5.7 外絕緣試驗
試品應是潔凈的、內部除去了閥片的完整的避雷器外殼。
試驗應在干、濕狀態下進行,方法按GB3112-83的規定,并應滿足第3.6 條的要求。
5.8 機械強度試驗
在避雷器上、下兩接線端的偏嚴格水平方向施加100N機械拉力,作用時間為 3min。避雷器的外殼及接線端子不得出現裂紋、松脫和明顯變形等機械性破壞。
6 檢驗規則
6.1 型式試驗
新產品試制定型時,必須進行全部型式試驗。正常生產的產品,在改變結 構、原材料配方及工藝方法等影響到產品性能時,應重新進行全部或部分型式試 驗。
6.1.1 型式試驗的項目及試品數量要求按表2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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