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境溫度下,測取另外3只試品在Uc和UR下的功率損耗P1c和P1R,然 后將UC和UR升至U*C和U*R,使試品相應的功率損耗P2c和P2R滿足下列關系:
(2)
5.5.2 雷電沖擊動作負載試驗
在未進行過加速老化試驗的3只避雷器上按下列程序進行試驗:
5.5.2.1 在環境溫度下測量試品在標稱放電電流下的殘壓值。
5.5.2.2 對試品進行標稱放電電流沖擊耐受試驗,之后,冷卻到環境溫度。
5.5.2.3 對試品進行2次4/10μs波形,10kA峰值的大電流沖擊耐受試驗。
在第1次沖擊之后,待試品冷卻到或預熱到60±3℃時再施加第2次沖擊。
波形調整范圍如下:
a.電流峰值為9~11kA;
b.視在波前時間為4~4.5μs;
c.視在半峰值時間為9~11μs;
d.振蕩的反極性峰值應小于2kA。
該沖擊電流應與標稱放電電流極性相同。
5.5.2.4 在大電流沖擊耐受之后100ms之內,立刻對試品施加工頻電壓U*R并持續 10s;之后,將U*C降至U*R并持續30min。在此期間監測試品的溫度,或阻性電 流,或功率損耗,以證實試品熱穩定或熱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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