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配合系數
國家標準GB311-83《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中,規定了高壓電氣 設備的絕緣水平。其中220~500kV等級的設備均訂有兩級基準絕緣水平,以適 應不同系統特點和過電壓保護設備性能等具體情況。
避雷器的保護特性,主要由陡波沖擊電流殘壓、雷電沖擊電流殘壓和操作沖 擊電流殘壓來表示。相應的設備絕緣水平中的三點則為截波試驗電壓、全波試驗 電壓和操作沖擊試驗電壓。它們之間應具有一定的配合間隔,通常用配合系數表 示。配合系數按下式計算,即

部標準SD119-84《500kV電網過電壓保護絕緣配合與電氣設備接地暫行 技術標準》,規定500kV電氣設備內絕緣全波雷電沖擊試驗電壓與避雷器10kA 雷電沖擊電流殘壓間的配合系統應不小于1.4;操作波沖擊試驗電壓與避雷器操 作沖擊電流殘壓間的配合系數應不小于1.15。對于截波試驗電壓與陡波沖擊電流 殘壓的配合系數沒有明確的要求。
確定避雷器的額定電壓及相應的保護特性以后,即應校驗其與被保護設備絕 緣水平之間的配合系數是否符合要求。如果配合系數低于上述數值,則應采用高 一級絕緣水平的設備,或采取措施降低暫時過電壓,以便采用額定電壓低一些的 避雷器。
對于系統額定電壓330kV及以下電氣設備的配合系數,過電壓保護規程中沒 有明確規定。一般認為,330kV一級可參照采用500kV的配合系數,220kV及以 下的電壓等級,則應取得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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