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 功能測試
5.3.1 屏幕顯示及打印制表測試
按畫面顯示目錄檢查屏幕顯示功能和打印制表功能,各項功能均應正常。
5.3.2 遙測量采集及顯示試驗
5.3.2.1 模擬量
改變模擬量發生器的輸出,在4.6.3條規定的時間內應在CRT顯示器屏幕上顯 示相應數據。該數據和在模擬量發生器輸出端的數字電壓表讀數換算后的數據相 符。模擬量遙測誤差應符合4.6.1條規定。
5.3.2.2 脈沖量
改變脈沖輸入量的數量,屏幕顯示應和實際值相符。
5.3.2.3 狀態信息采集及顯示告警試驗
在狀態信號模擬器上模擬開關的分閘、合閘操作,在4.6.3條規定的時間里, CRT顯示器屏幕上應相應顯示,并能正確告警。
5.3.2.4 畫面響應測試
每幅畫面從輸入命令開始,直到畫面全部顯示完畢的時間應符合4.6.3條的規 定。
5.3.2.5 遙控功能測試
在操作鍵盤上進行遙控操作,遙控指示器應正確顯示。
5.3.2.6 其他功能測試
通過運行檢查程序檢查單個終端機的功能,應符合4.5條的功能要求。
5.4 連續運行試驗
系統所有設備投入運行,連續運行72h,中間每隔2~4h測一次系統各項功 能是否符合4.4~4.6條要求。如測試中出現關連性故障則終止運行試驗,待故障排 除后重新開始計時試驗。如測試中出現非關連性故障,待故障排除后繼續試驗,排除 故障過程不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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