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發電機的正常運行方式
2.1 額定情況下的運行方式
2.1.1 發電機按照制造廠銘牌規定數據運行的方式,稱為額定運行方式。發電機可 在這種方式下或在出力圖的范圍內長期連續運行。
2.1.2 轉子電流的額定值,應采用在額定功率因數和電壓波動在額定值的±5%和 頻率變動在±1%范圍內時,能保證發電機額定出力的最大電流值(如不能在電壓 與額定值相差±5%的情況下進行試驗,則可在此范圍內試驗一點,然后用作圖和 計算的方法來求得額定轉子電流)。
2.1.3 發電機投入運行后,未做溫升試驗前,如無異,F象,即可按照發電機的銘 牌數據帶負荷。
在未進行特殊的溫升試驗以前,發電機不允許超過銘牌的額定數值運行。
2.1.4 轉子和定子繞組及定子鐵芯的最大允許監視溫度,為發電機在額定進風溫度 及額定功率因數下,帶額定負荷連續運行時所發生的溫度。這些溫度根據溫升試 驗的結果來確定。其值應在絕緣等級和制造廠所允許的限度以內。
2.1.5 為使瀝青云母絕緣的發電機能在較好的條件下工作,當發電機不帶全負荷運 行時,最好保持定子繞組的溫度在60~80℃之間。
2.2 進風溫度變動時的運行方式
2.2.1 表面冷卻的發電機由于環境溫度影響,進風溫度超過額定值時,如果轉子和 定子線圈及定子鐵芯的溫度,經過試驗確未超過其絕緣等級和制造廠允許的溫度 時,可以不降低發電機的容量。但當這些溫度超過允許值時,則應減少定子和轉 子電流,直到上述允許溫度為止。
2.2.2 當進風溫度低于額定值時,定子和轉子電流可以增加到其線圈溫度在第 2.1.4所規定的范圍內。
2.2.3 如果發電機尚未進行溫升試驗,則當進風溫度高于或低于額定值時,定子電 流的允許值應按下述原則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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