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0068.1 旋轉電機振動測定方法及限值 振動測定方法
3 振動速度有效值的限值
3.1 對不同軸中心高和轉速的單臺電機,在按GB10068.1測定時,其振動速度有 效值應不超過下表的規定。
注:鋼板結構的小功率電機的振動速度有效值限值在該類產品標準中另行規 定。
電機振動速度有效值限值 mm/s

3.2 當振動速度有效值要求比上表所列數值更小時,推薦從0.45、0.71、1.12、 1.8、2.8mm/s等優先數中選取。
3.3 軸承的軸向振動及軸承的功能與軸承的結構有關。當軸承無軸向限制機構 時,可放松要求,并應在該產品標準中規定。
3.4 立式電機在臥式條件下測定時,可以按本標準考核,但應在產品標準中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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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全國旋轉電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上海電器科學研究所、廣州電器科學研究所和哈爾濱大機研究所負 責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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