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比亞還在沿海地區建立了“出口加工區”和“工業園區”。外國企業如設立在這兩類地區內,可以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數年(具體年數面議)內免征公司稅,此后稅率亦低于標準的公司稅;
降低稅后股利的保留稅,再投資免稅;
免除進口物資的銷售稅;
如果產品全部出口,免除所有進口稅;
技術培訓期間,當地員工75%的工資由政府支付;
允許加速折舊;
外幣賬戶不受外匯管制規定的約束;
不受某些勞工法條款的約束。
納米比亞不征收資本收益稅,不限制證券形式的外國投資。但外國人股權證上必須注明“非本地居民”字樣,如賺得紅利,僅繳納10%的“非本地居民股東稅”。外國公司的股份資本與固定資產的比例要保持在1∶1。
六、礦業管理部門
納米比亞政府設20個職能部,其中礦山能源部負責主管礦業,與礦產和能源有關的政策由該部制定和執行。礦山能源部在行使職能的過程中,要與環境和旅游部合作,以實施環境評估和管理計劃;要與農業、水資源和農村發展部合作,以實施水資源法;還要與漁業和海洋資源部、財政部、內務部、勞工部、貿易和工業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總統辦公室)以及土地、居住和復墾部緊密配合、相互協調。礦山能源部的總任務是:管理納米比亞豐富的礦產和能源資源,通過行政手段使這些資源得到負責任的開發和可持續的利用,以造福于全體納米比亞人民。該部有六項具體職能:
促進礦產和能源部門的投資;
為納米比亞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持續的資源保障;
營造有利于發展礦產和能源工業的環境;
管理和監控礦產和能源資源的勘查和開發;
最大限度地減少礦產和能源開發活動對環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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