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礦業管理部門
剛果(金)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管理工作由剛果礦業和油氣部負責。該部是約·卡比拉當選總統后于 2002 年 11 月 17 日改組政府,將原來的礦業部和石油部合并所組建的新機構。該部的主要任務是負責管理全國的礦業活動、監督礦業法的實施、貫徹和執行政府關于礦業活動方面所有的政策和決策。該部由礦業管理和油氣管理兩個部分組成。礦業管理部門主要有部長辦公室、礦業管理局和技術與專業機構。礦業管理局包括服務中心和省礦業管理局,服務中心包括秘書處和業務處室,秘書處由秘書長和技術小組組成,業務處室包括 6 個業務處。省礦業管理局負責管理 11 個省的礦業管理局或礦業管理處。技術與專業機構包括技術服務機構和專業機構,技術服務機構包括礦業規劃與合作技術組和小規模采礦協調整治組。專業機構包括貴重和半貴重礦產評價和鑒定中心和礦業地籍注冊局。管理油氣的機構設置尚無資料。
剛果(金)的礦產資源開采由剛果國家礦業公司管理,該公司原為比利時加丹加礦業聯合公司,成立于 1906 年, 1967 年被收歸國有,現為剛果(金)最大的國營礦業公司,總部設在盧本巴希。在加丹加省有 18 000km2 ,的礦區,區內有多個露天和地下開采場及大型銅、鈷、鋅等冶煉廠。該公司銅產量曾占全國銅總產量的 90 %以上。其礦產品出口額一度占剛果(金)出口總額的 70 %,F該公司設備老化,管理不善,投資匿乏,每況愈下。該公司與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比利時及南非等國的礦業公司成立聯合企業,共同開發其所轄礦區的礦產資源。
五、礦業立法
剛果(金)政府為進一步促進本國的礦產資源勘探與開采, 2002 年 7 月 11 日頒布了新的礦業法?碧皆S可證的主要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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