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連接件
引入電纜或導線的連接件,應保證與電纜或導線連接牢固、接線方便,同時還須防止電纜或導線松動、自行脫落、擰轉,并能保持良好的接觸壓力。
連接件不允許在正常工作條件下,因溫度升高而引起接觸壓力降低。
連接件不允許帶有可能損傷電纜或導線的棱角。不允許在正常緊固時產生永久變形和自行轉動。
不允許用絕緣材料部件傳遞接點壓力。用于連接多股線的連接件,須采取措施防止導線分股。連接截面積在4mm2及以下的電纜或導線的連接件,須設計成能與截面積更小的電纜或導線可靠連接。
注:①必要時,應采取特殊措施,以防止振動或碰撞。
、谑褂娩X導線時,應采用銅鋁過渡接頭,以防止接觸處電解腐蝕。
7.3 內部導線連接
7.3.1 電氣設備內部導線連接不允許承受不適當的機械應力?刹捎孟率鋈我环椒ㄟB接:
a. 能防止松動的螺栓或螺釘連接;
b. 擠壓連接;
c. 導線先用機械方法連接后再用錫焊連接;
d. 硬焊連接;
e 熔焊連接。
注:使用鋁導線時,須采用銅鋁過渡接頭,以防止電解腐蝕。
7.3.2 可能與尖銳金屬件接觸的內部導線,應有機械保護或適當固定,以防損壞。
8 引入裝置
引入裝置須符合GB 3836.1第14章的規定。
9 絕緣介電強度
電氣設備的絕緣介電強度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10 電氣間隙
10.1 帶電零件之間、帶電零件與接地零件之間的電氣間隙須符合表1的規定。
10.2 帶電零件與接地零件之間的電氣間隙,按線電壓進行計算,這也適用于電網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
如果額定電壓為10kV或更高的電氣設備,僅用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網中,則帶電零件與接地零件之間的電氣間隙可按電氣設備的相電壓計算。在這種情況下,電氣設備銘牌上應標明只適用于這種用途的標志(見GB 3836.1第30章)。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