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權評估時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其折舊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按固定資產原值及各類固定資產年綜合折舊率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年折舊率
礦業權評估中,考慮到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其更新資金以不變價原則投入等額初始投資,因此,評估計算期內固定資產折舊采用連續折舊方法進行,即固定資產按折舊年限計提完折舊后,下一時點(下一年或下一月)開始按其上一時點(上一年或上一月)相等折舊額連續計入各年總成本費用中。
、 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并根據科技發展、環境及其他因素,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廠長(經理)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钡珖覟榱硕愂展芾硇枰,規定了最低折舊年限:
――房屋、建筑物為20年;
――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礦業權評估中確定折舊年限應遵循財稅制度的規定,采用的折舊年限不應低于上述最低折舊年限。原則上可分類按房屋、建筑物折舊年限20~40年,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折舊年限8~15年,依據設計或實際確定合理取值。
。2)維簡費、安全費用和井巷工程基金(井巷工程費)
維簡費、安全費用和井巷工程基金(井巷工程費)均應按財稅制度及國家的有關規定提取,并全額納入總成本費用中。目前國家規定的計提標準文件有: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財建[2004]119號《關于印發〈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和〈關于規范煤礦維簡費管理問題的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政部財企[2004]324號《關于提高冶金礦山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標準的通知》(包括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及貴金屬礦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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