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權評估中的成本費用估算:
1、 “制造成本法”成本費用估算
2、 “費用要素法”成本費用估算
“制造成本法”成本費用估算:
1.外購材料
指企業為進行生產而購入的各種主要材料和輔助材料。
2.外購燃料及動力費
指企業為進行生產而購入的各種燃料以及熱力、電力等動力。
3.工資及福利費
指應計入生產成本的生產人員及輔助生產人員工資,以及按上述工資的一定比例計提并計入生產成本的職工福利費。按現行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職工福利費的計提比例為相應職工工資總額的14%。
4.折舊費、維簡費、井巷工程基金、煤炭生產安全費用(安全費用)
按我國現行財稅制度,除鹽湖等類礦山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不計提維簡費外,通常礦山企業除選礦廠(包括尾礦設施)、獨立機修廠等附屬工廠以及大型較復雜的供水和外部運輸車間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外,其采礦系統(坑采的井巷工程或露采的剝離工程)的固定資產應按礦石產量和國家規定的計提標準提取維簡費(“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的簡稱)、不再計提折舊,此外,煤礦還按原煤產量提取安全費用(“煤炭生產安全費用”簡稱)及井巷工程基金。
 折舊費指各生產單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所提取的折舊費。礦業權評估中,為簡化計算,一般可采用以企業的全部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為基數計算折舊費,在生產成本中統一列示。
。1)折舊費
、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 (維簡費、安全費用等屬工作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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