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投標文件如有下列錯誤,投標方必須修正并確認,否則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A單價與總價不符,以單價累計為準;
B文字與圖形不符,以文字為準。
2、評標委員會
(1)招標方將根據招標采購設備的特點組建評標委員會,其成員由專家、政府采購服務中心和采購實體代表等五人組成,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質疑、評估、比較。
(2)投標方認為評標委員會中有應回避的人員,可當場提出,情況核實后,其人員必須回避。
3、評標原則和方法
(1)評標委員會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待所有投標方。
(2)公證人員審查投標文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條件和規定。
(3)評標時依據投標商品的價格、技術性能、交貨期、付款條件、售后服務、資信及履約能力和其他優惠條件等進行評議,在其他條件相同或相似的情況下,以價格最低者為中標單位。
3、其它應注意事項
(1)評標是招標工作的重要環節,評標工作在評標委員會內獨立進行。
(2)為了有助于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評估和比較,招標方有權向投標方質疑,請投標方澄清其投標內容。投標方有責任按照招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指派專人進行答疑和澄清。
(3)在投標、開標期間,投標人不得向評委詢問情況,不得進行旨在影響評標結果的活動。
(4)評標委員會不向落標方解釋落標原因,不退還投標文件。
(5)在投標、評標過程中,如有投標人聯合故意抬高報價或其他不正當行為,招標方有權中止投標或評標。
第四部分合同授予
1、中標通知和簽訂合同
(1)評標結束后,由政府采購服務中心向中標單位簽發《中標通知書》。
(2)中標方按《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與河北省政府采購服務中心簽訂設備購銷合同。中標方未按《中標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地點與河北省政府采購服務中心簽訂合同,視為放棄中標。
(3)招標文件、中標方的投標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為經濟合同的依據。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