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在注漿區下部進行采掘前,必須對注漿區進行打鉆孔或采取其他措施進行泄水。
11 注漿防滅火的效果考察
11.1 注漿區溫度和氣體成分的檢測
11.1.1 派專人定期檢測注漿滅火區、注漿防火工作面及其采空區內的氣溫、煤溫和出水溫度。
11.1.2 具有自然發火危險程度的礦井均應建立完善的火災束管監測系統或地面氣體分析實驗室。氣體分析成份主要有:氧氣、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采集氣體的地點為:
——回采工作面的回風巷、上隅角、采空區氧化帶回風側;
——通向火區的密閉墻內側或鉆孔內;
——其他需要的地點。
采用人工取樣在地面進行氣體分析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取樣必須使用專用取樣袋或取樣器,取樣后應在5h內送到地面實驗室進行分析;
——注漿防火區域應定期對各取樣點取一次樣;
——注漿滅火封閉區域內每天取一次樣;
——回采工作面或其他地點在發火期間(未封閉的情況下)每班取一次樣。
11.2 注漿防滅火區的管理
11.2.1 建立防滅火注漿臺帳,主要內容應包括
——注漿區位置;
——鉆孔工程;
——注漿工程;
——防滅火密閉墻工程;
——氣體分析及溫度記錄;
——泥漿分布狀況等。
11.2.2 火區熄滅標準、注銷和啟封要求以及防火墻的管理,均應遵循《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防滅火規范》的規定執行。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