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定期檢驗的不合格鋼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三角股芯的低碳鋼絲,填充絲和補棱絲不計在內)之比必須小于25%。
4.4 在用繩經定期檢驗,其安全系數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a)專為升降人員時不小于7;
b)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繩,升降人員時不小于7,升降物料時不小于6;
c)專為升降物料用和懸掛吊盤時不小于5。
5 試驗方法
5.1 驗收檢驗合格后保管期超過1年的繩,懸掛前再次檢驗,按MT 716規定的方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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