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要指標方面: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如果達到工業指標的,就可以進行工業建設;如果達到居住指標的,就做居住用土地管理。
筆者:目前環境保護部門正在開展哪些工作?
谷慶寶:目前正在開展的工作有三個方面:一是開展土壤污染調查。環保部門正在編制環保巡查方案,并就具體的實施方案進行推進。二是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設置土壤污染的監測點。三是提升土壤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土壤信息化管理平臺,對所有信息進行集成管理,在各個部門進行分享,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第一個具體表現方面為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加快推進立法進程。第二個方面是系統構建標準體系,目前正在制定環境質量標準,包括化肥等相關的標準。第三個方面是全面強化監管執法的力度。要選擇重點的污染物和重點行業,加大監管的力度,同時提高基層土壤污染執法的能力。
在具體工作方面,一方面要嚴格農用地分類管理。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對于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地塊加大保護力度,對重度污染地塊進行治理修復,加強安全應用。對于污染比較嚴重的地區,在修復成本和修復技術手段都可以達到的情況下,進行嚴格管控,有計劃地進行退耕還林還草。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建立調查評估制度,只要污染的地塊都要進行調查和復用,包括居住用地、學;蚬珗@、養老基地,達到標準以后才能進行用地。另一方面是落實監管責任,包括環保部門、規劃部門、建設部門。環境保護部門建立土壤污染聯絡制度,對全國建設用地進行全面排查,在所有的省市建立土壤污染地塊名錄,篩選出重點污染地塊,納入地方政府監管的重點。規劃部門在規劃用地的過程中,要考慮土壤環境質量,在土地流轉和使用過程中也要符合土壤環境質量,將土地環境質量納入土地規劃、用地的環節里面。
筆者:“土十條”明確了哪些具體任務?
谷慶寶:“土十條”提出了三大具體任務:一是對未污染土壤進行保護。我們國家農用地建設用地還有大量未污染地,包括沙漠地、鹽堿地等等,要對這些地塊要進行保護,嚴禁排放污染物。二是防范建設用地新增污染。以前我們的環境評價主要是評價大氣和水,在未來建設當中,要把新增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納入環境評價當中。用地建設之前必須對它進行調查,離開以后要恢復到綠地開發的土壤質量。開發過程當中,要加強土壤環境質量的監控。三是強化空間布局管控。嚴禁在敏感用地周邊布設污染企業,包括居住用地、學校、養老基地等等;將重污染企業集中布局,納入到產業園中,減少土壤污染。 上一頁 [1] [2] [3] [4] [5]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