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瓦斯超限作業”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ㄒ唬┩咚箼z查存在漏檢、假檢的;
。ǘ┚峦咚钩藓蟛徊扇〈胧├^續作業的。
第六條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ㄒ唬┪唇⒎乐瓮怀鰴C構并配備相應專業人員的;
。ǘ┪囱b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統或者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ㄈ┪催M行區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的;
。ㄋ模┪窗匆幎ú扇》乐瓮怀龃胧┑;
。ㄎ澹┪催M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檢驗不達標仍然組織生產建設的;
。┪床扇“踩雷o措施的;
。ㄆ撸┦褂眉芫式電機車的。
第七條 “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不能正常運行”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ㄒ唬┌凑铡睹旱V安全規程》規定應當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統的;
。ǘ┪窗匆幎ò苍O、調校甲烷傳感器,人為造成甲烷傳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斷電或者斷電范圍不符合規定的;
。ㄈ┌踩O控系統出現故障沒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恢復的,或者對系統記錄的瓦斯超限數據進行修改、刪除、屏蔽的。
第八條 “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ㄒ唬┑V井總風量不足的;
。ǘ]有備用主要通風機或者兩臺主要通風機工作能力不匹配的;
。ㄈ┻`反規定串聯通風的;
。ㄋ模]有按設計形成通風系統的,或者生產水平和采區未實現分區通風的;
。ㄎ澹└咄咚、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任一采區,開采容易自燃煤層、低瓦斯礦井開采煤層群和分層開采采用聯合布置的采區,未設置專用回風巷的,或者突出煤層工作面沒有獨立的回風系統的;
。┎删蚬ぷ髅娴戎饕蔑L地點風量不足的;
。ㄆ撸┎蓞^進(回)風巷未貫穿整個采區,或者雖貫穿整個采區但一段進風、一段回風的; 上一頁 [1] [2] [3] [4] [5]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