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 結構外觀及其他要求
5.15.1 繼電器及裝置應有外殼防護,并有防塵措施,面罩應透明,以便運行人員清楚地觀察整定刻度值及各種信號指示。
5.15.2 繼電器及裝置的機殼或機箱應采取必要的防靜電及電磁干擾的防護措施,機殼的不帶電金屬部分應在電氣上連成一體,并可靠接地。
6 試驗方法
6.1 試驗條件
除另有規定外,一般試驗均應在第5.3條規定的正常試驗大氣條件下進行。
6.2 結構及外觀檢查
根據第5.15條的要求,逐項進行檢查。
6.3 技術性能試驗
6.3.1 動作頻率和動作時間測試
a.在不同的測試電壓下(選用60、100、120V三個典型電壓值),測量繼電器及裝置的動作頻率值,實測值與整定值的誤差應符合第5.7.2條規定。
b.在不同的測試電壓下(選用60、100、120V三個典型電壓值),測量繼電器及裝置的動作時間,實測值與整定值的誤差應符合第5.7.7條規定。
6.3.2 低電壓閉鎖及低電流閉鎖檢查
a.分別將輸入電壓、輸入電流降低到低于相應閉鎖回路整定值,再把輸入信號頻率調整到滿足繼電器動作整定值,繼電器及裝置應處于可靠閉鎖狀態,不出現表示繼電器動作的信號指示,相應輸出觸點不閉合。
b.分別將輸入電壓、輸入電流升至閉鎖值以上,再調整輸入信號頻率滿足繼電器動作定值,繼電器及裝置應可靠動作。
6.3.3 Δf/Δt閉鎖檢查
使用專用微機型工頻試驗電源,整定起始頻率為50Hz,終止頻率超過動頻率整定值0.2Hz,調整頻率變化率Δf/Δt為不同的設定值:
a.當Δf/Δt=1.2KZD時,重復5次試驗,繼電器均應可靠閉鎖,出口繼電器應不動作。
b.當Δf/Δt=0.8KZD重復進行5次試驗,繼電器均應可靠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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