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 裝置所測定的動作時間應是以向被試裝置通入模擬的故障電壓、電流量開始到裝置向斷路器發出跳閘脈沖為止的全部時限。
模擬故障發生與起動的電秒表計數時間差,除特殊要求者外,一般應小于5ms。
3.5.4 用電秒表測量保護動作時間,應注意測試時的電源頻率,如頻率有偏差時,應對所測定的時限進行修正。
主系統裝置動作時間的測定,應選用不受電源頻率影響的電子毫秒表進行。
3.6 對高頻收發信機檢驗,應注意選用頻率范圍合適的電子儀表,儀表測量端子的接地或低電位端子的連接方式應遵守儀表使用的規定,防止造成錯誤的測量結果。
高頻頻率的測試應用數字頻率計進行。
3.7 在向裝置通入交流工頻試驗電源前,必須首先將裝置交流回路中的接地點斷開,除試驗電源本身允許有一個接地點之外,在整個試驗回路中不允許有第二個接地點,當測試儀表的測試端子必須有接地點時,這些接地點應接于同一接地點上。
規定有接地端的測試儀表,在現場進行檢驗時,不允許直接接到直流電源回路中,以防止發生直流電源接地的現象。
3.8 保護裝置中若采用晶體管或集成電路元器件,檢驗時注意如下問題,以避免元器件損壞。
3.8.1 裝置屏應可靠與變電站(電廠)的接地網相連接。
3.8.2 規定有接地端的測試儀表,不允許直接接到元器件回路中。
3.8.3 要有防止靜電感應電源引入元器件的措施,例如工作人員接觸元器件時,人身要有接地線;測試儀表連接線不致引入感應電源等。
4 外部檢查
4.1 裝置的外部檢查應包括:
4.1.1 裝置的實際構成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合。
4.1.2 主要設備,輔助設備,導線與端子以及采用材料等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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