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2 數字微波電路設備年檢項目:
a.天饋線駐波比的測量和調整;
b.發信輸出功率,收、發信機本振頻率穩定度的測試和調整;
c.接收機AGC范圍、接收靈敏度(BER門限);
d.中頻傳輸的幅頻特性和相頻特性(8PSK或16QAM場合);
e.無損保護開關的切換動作和延時調整及勤務通道的切換動作;
f.信道誤碼的區段測試;
g.信道設備中頻和基帶的電平波形及眼圖的測試和調整;
h.信道設備的各類告警指示和動作的檢驗和調整;
i.勤務通道的幅頻特性、信噪比及窄帶調頻APC電壓的測量;
j.數字復接設備輸出波形的測試、告警指示、維護功能的操作檢驗及各級速率 的誤碼率測試;
k.基群話路電平、凈衰減頻率特性、動態振幅特性及量化失真、空閑話路噪 聲、路際串音的測試和調整(可抽測);
l.監控系統有關功能和指示的檢測和調整。
4.2.4 天饋線系統的檢查
a.定期對天饋線系統和場區巡視檢查,清除天線附近的雜物,天線正前方15 ℃、20m內不能有障礙物。
b.定期對天饋線鐵塔部件檢查、緊固,并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塔體進行防銹、 防腐處理。微波鐵塔的維修工作應由高壓線路人員或由有經驗的蹬高作業人員負 責。
4.2.5 檢測項目的調整
由于微波設備的機型不同、線路情況不同,各微波站可根據設備、線路的具 體情況按設備檢測項目和檢測時間進行必要的調整,制定符合本站設備安全、穩 定運行的日(周)月(季)年度檢測項目。
4.3 故障處理
4.3.1 電路發生故障時,值班員應按下列原則進行處理:
a.根據DL/T544《電力系統通信管理規程》中調度原則規定的先Ⅰ級、后Ⅱ 級、再Ⅲ級順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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