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扭轉北煤南運”,加快“大三線”建設的決策,從1966年起,陸續集中了全國煤田地質勘探力量的40%,共37支勘探隊奔赴江南各省加強地質勘探工作。同時,又從北方抽調主要力量,加強了對西南、西北和江南煤炭新基地的建設工作。1973年,面對煤炭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而北方煤炭儲量大、開采條件好的如山西、山東、河北等省,因缺少力量雖有優勢而難以發揮的現實,煤田地質勘探和煤礦基建隊伍先后又從江南和西南回師北上。
總之,10年動亂給煤炭工業造成的破壞和損失是嚴重的。10年間,雖然原煤產量增長了92.2%,建成了720處新礦井。然而,卻留下了不少長時間難于消除的后患。不少礦井為要產量,不擇手段,重采輕掘,吃厚丟薄,忽視安全工作,留下種種惡果;打亂了地質勘探生產秩序,質量、效率急劇下降,而且“南征北戰”延誤了建設時間;礦井建設違反程序,忽視技術要求,降低工程質量,簡易投產,留下許多后遺癥。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新時期,煤炭工業也逐步走上了健康發展的軌道。首先是恢復和建立了良好的煤炭生產秩序,使采掘關系走向正常,同時大力發展采掘機械,努力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實現了穩產調整,到1982年全國原煤產量達到6.66億t,較好地滿足了發展國民經濟對煤炭的需求。隨著全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煤炭行業經過多方面探索,提出了一條發展煤炭工業的新路子。其主要內容包括四項基本要求、實現五個轉變和12條具體方針。
四項基本要求是:煤炭產量增長速度比較穩定,不是大起大落,要長期穩定增產;發展比較健康,即布局要合理,比例要協調,手段要先進,隊伍素質要提高;生產建設比較完全,不能再像過去那樣付出巨大的傷亡代價;經濟效益比較好,即建設速度要快,投資效果要好,煤炭質量要提高,品種要增加,煤炭加工綜合利用要發展,管理要加強,使企業的經濟效益、社會節能效益都大大提高。
實現五個轉變是:從手工作業為主轉變為以機械化作業為主;從單一生產原煤轉變為多品種生產;從單一經營轉變為多種經營;從不能控制重大惡性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轉變到基本上能控制;由小噸位的運煤工具轉變為大噸位的運煤工具,并協助鐵路、交通部門發展大噸位的運煤列車和水上頂推船運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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