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付關稅的期限。進口申報人原則上必須在海關放行貨物前交納關稅! (2)交納關稅的手續。
a、交納關稅人要把稅款交到日本銀行或指定接收關稅的其它銀行,海關主管官員也可經授權接收稅款。
b、關稅一般以現金交納,但符合規定條件的擔保物品也可接受,如支票等。 c、郵寄品的關稅在郵局以印花稅支付。
d、為保證關稅的征收,對外國貨物應征的關稅優先于其它任何官方業務或索賠。納稅人有時可申請緩期繳納關稅,交付日期一般可以延長3個月,但納稅人須交納等額擔保。
三、關稅的減免退還制度
1、關銳減免制度
日本的關稅減免制度可分為永久減免和臨時減免。適用永久減免的商品范圍比較明確,在基本稅率表中都已列明。適用臨時減免關稅的商品范圍需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和國內生產情況,在每個財政年度修改稅率時確定。
日本的關稅減免制度還可分為無條件減免(在貨物進口時就免除納稅義務)和有條件減免(貨物進口后繼續負有一定納稅義務)。無條件減免指貨物如果屬減免稅項目即可減免稅。有條件減免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確定了適用減免稅的各種條件,如對進口商進行限制,對減免稅程序、進口用途、進口批件等做出規定。
日本關稅減免主要有以下情況:
(1)與生活有關的物資實行減免稅。如為了穩定市場價格,對大米、小麥等主要糧食,豬肉和食糖,暫時減免關稅;對食品、服裝用品及其它與國民生活密切相關的貨物,當進口價格上漲時,為保持國民生活穩定,在形勢確屬緊急且增加進口不會對國內有關產業造成損害時,對該類商品減免關稅! (2)對原子能、飛機、宇宙和海洋研究所需物品實行免稅! (3)對低硫燃料油和生產用原油實行減稅! (4)對進口用于防止公害的機器設備實行免稅! (5)對委托國外加工后返銷的商品實行減稅。為擴大同鄰國的貿易,日本規定對出料加工1年內返銷國內的電冰箱、彩電等24種商品減征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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