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地下礦山企業要制定停電、反風、中毒窒息、火災事故等
情況下的應急救援預案,繪制井下避災路線圖。要按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
備,建亞健全井下應急救援通訊聯絡系統,井口和采掘工作面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隔離式自救
器,并經常檢查維護,及時更新。
(二)加強應急知識培訓和現場應急演練。地下礦山企業要對所有下井人員進行專門的預
防中毒窒息和火災事故知識培訓,使下井人員了解通風安全管理基本知識,了解井下有毒有害
氣體的產生、分布及防范措施,熟悉所在作業場所的逃生路線、基本救生逃生方法、事故處理
措施,并定期組織現場應急演練,提高職工的現場應急處置能力,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
發生。
(三)建亞健全并認真落實各項施救制度。地下礦山企業要建亞完善并強制執行事故報告
制度、施救程序以及施救獎懲制度。發生中毒窒息事故時,要迅速報告礦調度室,有關區域人
員要迅速撒離;在救援隊伍到達前,搶救人員要按照中毒窒息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救援;進入危
險區域必須佩戴防毒面具、自救器等防護用品,必須有專人負責檢測空氣質量、保持危險區域
局部通風機正常開啟;嚴禁擅自進入危險區域盲目施救。對不佩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等防護用
品擅自進入危險區域,以及違章指揮盲目進行施救的要從嚴進行處罰,造成事故擴大的要嚴肅
追究責任。對制止盲目施救,沒有造成事故傷亡人數增加的人品lw給予獎勵。
(四)加強救援能力建設。各類礦山企業都要建亞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專業救援隊伍
簽定救援協議。同時,要加強裝備建設,配備必要的、先進的、專用的、特殊的救援裝備。一
旦發生事故,要及時、有力、有效施救。
五、嚴格執法,強化安全監管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