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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中葉,在槽臺說的基礎上,我國老一輩的地質學家提出了有創見性的大地構造學說,它們是黃汲清的“多旋回構造運動說”和陳國達的“地洼學說”。
1.1 多旋回構造運動說
黃汲清1945年指出:地槽的發展不是單旋回的,而是多旋回的。50年代黃汲清初步提出了中國深斷裂類型,并認為深斷裂也是多旋回活動的。70年代以來,黃汲清進一步把多旋回構造運動理論與板塊構造學說結合起來,認為板塊運動也是長期的、多旋回發展的。
1.2 地洼學說
50年代末期,陳國達認為中生代以來地殼演化進入了新階段,其大地構造性質是一種新型活動區,是從地臺區向活動區轉化的產物。陳國達把這種新型活動區叫做“地洼區”,它是大陸殼發展演化的第三個構造單元。揭示了大陸殼的發展過程,并非如槽臺說認為的那樣,直線式的僅由地槽階段發展到地臺階段,而是多階段發展的。
在同期我國的地質學家李四光提出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地構造學說—地質力學。
2 地質力學
地質力學是力學與地質學相結合的邊緣科學,用力學原理研究地殼構造和地殼運動及其起因的科學。地質力學認為1.許多地質構造現象,都是地殼運動的結果。2.構造形跡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互相聯系、互相制約的,每項構造形跡都有和它相伴生的有成因聯系的一群構造形跡。而且探討了地殼運動的起源和力的來源問題。地質力學的主要貢獻在于闡明了地殼構造的空間展布規律。地質力學特別重視地殼的改造,它不是把各種構造形跡看成孤立的、零碎的、偶然的、互不相關的現象,而是認為彼此之間有內在的、本質的、規律性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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