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薩克斯坦總理馬西莫夫在參議院會議上發言時稱,如果下半年新稅法出臺順利的話,那么從09年1月1日起,哈將向所有礦產資源開采和出口商征收資源開采稅和出口關稅,除非他們的合同經過議會批準可以不繳稅。馬西莫夫同時稱,實行新稅法后,對礦產資源開采者的稅收調節將首先由新稅法本身來決定而不是根據以前簽訂的合同。
馬西莫夫還向參議員們保證:今年,政府已經對那些沒有簽訂產品分成協議的礦產資源開采商開征了石油出口稅;明年,如果參議員們支持政府的新稅法,政府將重新研究這個問題,將更多的開采商納入到納稅者的行列中來。馬西莫夫同時承諾:目前實行的石油出口稅政策到年底前不會變化,“但從明年1月1日起,情況將發生根本性的改變”。
哈薩克從今年5月17日開始對原油出口商征收109.91美元/噸的出口關稅,F行的政策是不對同哈簽有“海關稅率不變”條款合同的原油開采和出口商征稅。目前,哈正在加緊制訂新稅法的步伐,種種跡象表明,新稅法將廢止與外國公司已簽合同中相關條款的法律效力,向所有的礦產資源開采者強行征稅。
哈薩克斯坦是全球主要的鉻產品輸出國。2006年該國產鉻礦337萬噸,出口98萬噸;產高碳鉻鐵93萬噸,出口88萬噸。(安泰科)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