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范圍面臨電荒,由此引發持續已久的煤電之爭,到底缺不缺煤?煤企為何還要給電企回扣?
在2008年電煤訂貨會期間,面對煤企統一漲價,五大電力集團下屬一些電廠與煤企簽訂了雙份合同,一份是電煤訂貨合同,另外一份是煤企給大電廠的回扣合同。某些大電廠可以從煤企拿到15元/噸的電煤回扣。
由于我國有“電煤價格聯動”制度,雖然因為通脹的關系,已經處在“休眠”狀態,但在客觀上導致幾大發電集團要求國家提高電價的理由看似非常充分。于是,本來應該是“冤家”的煤企和電廠穿起了一條褲子。電廠提高電煤訂貨價格,煤企給予巨額回扣。這樣一來,不但煤企達到提價目的,電漲價似乎也成必然。
這次電荒的出現肯定有全國部分地區大雪成災的原因在里面,但煤企和電廠攜起手來靠漲價和收回扣的方式來達到雙贏目的這一點也絕對是不容忽視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