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長沙市環保局向社會公布2007年清潔能源改燒行動的白皮書顯示:長沙清潔能源改燒工作提前兩年完成,城區燃煤鍋爐悄然退出歷史的舞臺。長沙也列入亞洲清潔空氣行動的首批試點城市之一.
削減二氧化硫21000噸 從2001年起,長沙開展了一場持續7年之久的大氣污染防治“藍天行動”。 根據要求,2001年-2004年為第一階段,以拆除1蒸噸以下小爐灶為重點,全市共拆除三環線以內一噸以下手燒煤鍋爐976蒸噸,基本消除了城區遍地冒黑煙現象。2004年-2007年為第二階段,以市區三環線內1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拆除或改燒清潔能源為工作重點,截至2007年底,全市拆除1蒸噸以上燃煤鍋爐512臺共計改燒1864.5蒸噸,拆除大小煙囪500多根,除個別特殊原因外,長沙市已提前兩年完成燃煤鍋爐改燒清潔能源改燒工程。 通過清潔能源改燒行動,長沙市共削減二氧化硫21000噸,煙塵5000噸。 財政投入5000萬元 為實現燃煤鍋爐的全面改燒,長沙市政府組織召開各燃煤鍋爐單位業主參加的全市清潔能源行動動員大會,與各區、縣(市)及各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定目標責任書。 2006年,長沙市市長還專門邀請各駐長部隊單位召開了軍政座談會,將部隊單位也納入改燒范圍。同時,市政府專門設立清潔能源改燒補助資金,對影響城市景觀的25根煙囪予以拆除,按照每根4萬元補助。對三環線內1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按蒸發量3萬元/噸予以補助,并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改燒的單位減免部分天然氣公網建設費。截止2007年底,市財政共投入補助資金5000多萬元,改燒單位自籌資金近5億元。 同時,環保部門在新建項目辦理環保手續時,對不能完成改燒任務的一律不予進行行政許可;在嚴肅查處污染大氣環境的違法行為的同時,對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務的改燒單位予以通報,對有條件而不能按時拆除的強制執行、依法處罰。 未來五年三管齊下治大氣 長沙市環保局局長黎建表示,截至2007年底,長沙清潔能源改燒工作已基本完成。未來5年,為達到全市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0%的目標,長沙將努力做好產業結構調整,加速高污染企業的搬遷和改造,重點加強機動車尾氣治理,鼓勵發展使用清潔能源的機動車,積極推進公交車和出租車進行清潔燃料改造,同時加大揚塵治理和油煙整治力度,三管齊下以進一步提升空氣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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