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獲取穩定的錳粉供應, 湘潭電化董事會同意與湘鄉市金石錳礦和湘鄉市錳粉加工廠簽署《合作協議》,同意為湘鄉市金石錳礦和湘鄉市錳粉加工廠向湘鄉市農村信用聯社貸款500萬元提供擔保,貸款資金用于湘鄉市金石錳礦和湘鄉市錳粉加工廠進行企業改制、技術改造等,擔保期限為三年。
湘鄉市金石錳礦和湘鄉市錳粉加工廠均系集體所有制企業,屬同一控制人,以其擁有完全產權的庫存錳礦石提供反擔保,并在完善其國土、房產、采礦權等權證手續后,以其相關權證置換抵押物,同時保證在貸款資金到位之日起60天內完成磁選設備安裝調試后,其精礦年產量大于2萬噸,Mn2+含量大于16%,在其有效存續期內所開采、生產的錳礦石、粉必須全部提供給湘潭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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