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陜煤銅川礦業公司了解到,該公司近日出臺了《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管理規定》,首次對礦井總風量不足和瓦斯漏檢假撿的行為或現象,納入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管理規定中,對其均視為重大隱患,將嚴厲追究責任。
《規定》針對凡礦井總風量不足的,違反規定串聯通風的,沒有按設計形成通風系統的,或者生產水平和采區未實現分區通風的,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或隨意斷開風筒的,瓦斯檢查存在漏檢、假檢的,“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業人員的等,一律視為重大隱患,立即下達安全監察意見書,并填寫重大安全事故隱患信息報告表,責令整改,并嚴格追究責任。同時,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沒有按期整改的,依據獎懲細則加倍處罰,并在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據悉,該規定對重大安全事故責任劃分進行了重新規定,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管理規定進一步明晰,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報告、驗收、延期規定重新界定,對重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進一步細化,并設有責任附表,一目了然。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