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日前,江西省環保廳公布了今年1-10月份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工作的網絡核查情況,其中,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均符合國家的要求,但是,有一家企業未達到監督性檢測結果公布率的要求。
通報顯示,201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根據“環境保護部監控中心”的統計數據,全省國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98.74%,滿足75%的國家考核要求。根據統計數據,全省國控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也滿足80%的國家考核要求。國家實行這樣的方式監測,也是為了生態環境,同時也能夠給礦權交易和礦權轉讓市場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
此外,那一家國控企業未能達到國家要求。該企業為浮梁縣金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由于10月份停產材料未及時上報,監測結果傳輸率為0。對于本次通報中存在問題的,省環保廳要求相關環保局加大監督整改力度,并于12月15日前上報整改情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