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黃金期貨的主要服務對象有哪些?
答:黃金生產、加工、貿易企業,金融機構及廣大投資者都迫切需要合法而高效的渠道來規避黃金現貨市場價格風險,這三大主體是黃金期貨的主要服務對象。
對于黃金行業相關企業來說,我國是世界主要的黃金生產國及消費國,但長期以來,由于黃金期貨的缺位,黃金生產者和消費者無法通過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對沖風險。隨著國際金價的不斷高漲,中國黃金行業面臨的風險越來越集中,迫切需要自己的黃金期貨交易來發現價格和規避風險。
對于金融機構方面,在國際市場上,包括黃金期貨在內的衍生品業務已經成為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基金、信托等金融機構投資組合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機構投資者無論是從自身資產配置還是從管理客戶風險的角度,都可將黃金期貨作為一種重要的金融工具來使用;參與市場的多元化、產品工具的多元化也有助于提高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市場競爭力。
對于廣大投資者而言,黃金期貨的推出,使投資者有了合法且更加安全的投資渠道。黃金期貨交易規范化也有利于市場監管和運作規范,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四、風險控制措施有何特點?
答:上期所在合約設計和規則制定過程中始終把風險管理放在第一位。交易所在期貨交易風險監控方面有著成功經驗,根據黃金市場的特性,我所在黃金期貨的風險控制措施的設計中進行了較為嚴格的規定。主要有:
1、較高的保證金收取標準。黃金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比例為合約價值的7%,上市交易初期暫定以9%的比例收取。
2、較寬的漲跌停板幅度。根據國際黃金價格波動率,我們設定了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5%的漲跌幅度。
3、嚴格的限倉制度。黃金期貨合約在不同時期規定了較嚴格的限倉比例和持倉限額規定。如:在合約掛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某一期貨合約持倉量超過8萬手時,對投資者、非經紀會員及經紀會員的限倉比例分別為5%、10%和15%;交割月前第一個月,對他們的限倉限額設定分別為90手、300手和900手;交割月份,對法人投資者的限倉限額設定為30手,自然人投資者為0手,對非經紀會員設為90手,經紀會員為300手。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