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了環保的瓶頸。鎂業分會提出的鎂冶煉企業準入條件中,對能源消耗、工藝裝備等有要求,一旦國家批準,不符合要求的應淘汰,但任務艱巨。產業集中度比較低與國家的銅、鋁行業相比,金屬鎂產業相對集中度比較低。雖然有提高,但大多數鎂冶煉企業、鎂加工企業規模小而分散,多數企業缺乏規模競爭優勢。國內鎂的應用領域需拓寬鎂產品結構調整雖有進展,但仍是初級加工產品。
原鎂、合金出口占大頭,約占70%,鎂深加工、高附加值產品出口量不大。國內鎂的應用領域需拓寬,特別是交通領域應用應加大力度。為此,鎂業分會在目前適時提出了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以節能減排為中心,以促進鎂應用為重點。
其一、擬通過國家發改委下發的《鎂冶煉企業行業準入條件》,提高門檻,旨在加快鎂產業結構調整,制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新建或改擴建的鎂冶煉項目,必須是綜合利用項目,不準采用原煤直接加熱各種爐窯(但煅燒回轉窯采用煤粉、煙氣治理達標者除外)。采用和創造條件利用清潔能源(用焦爐煤氣、半焦煤氣、熱煤氣、冷煤氣、天然氣、水煤漿和電等),采用蓄熱式高溫空氣燃燒技術和余熱利用技術、節能降耗減排。推行《鎂冶煉企業產品能源消耗限額》國家強制性標準:對現有企業,實行8.3t標煤/t·Mg的降耗標準,達不到此限定值,將淘汰;對新建和改擴建企業:必須達到7.5t標煤/t·Mg準入值;噸鎂動力總電耗≤1500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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