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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用電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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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證煤礦電氣設備安全運行,除不允許變壓器中性點接地外,對用電安全還提出了“七無、七有、兩齊、七全、三堅持、十不準”等有關要求。 “七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可延燃電纜;無電纜與易燃物接觸;無電纜盤圈和“8”字型,無電纜埋壓和泡在水中;無明接頭。 “七有”:有過流、過負荷和斷相保護;有漏電保護、漏電閉鎖和接地選擇保護;有螺釘和彈簧圈;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有兩回電源線路;有中和電液的溶液。 “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七全”:防護裝置全(指防護罩及柵欄等);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防火用具全;防火門全;信號照明全;記錄全。 “三堅持”:堅持使用漏電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鉆綜合保護;堅持使用局部通風機風電閉鎖裝置。 “十不準內容”: 1.不準甩掉無壓釋放和過流保護裝置。 2.不準甩掉漏電繼電器。 3.不準甩掉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 4.不準甩掉局部通風機風、電、瓦斯閉鎖裝置。 5.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放炮。 6.不準用銅、鋁、鐵絲等代替熔斷絲。 7.停風、停電的工作面,沒有檢查瓦斯前不準送電。 8.失爆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9.不準在井下敲打、撞擊、拆卸礦燈。 10.不準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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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井下|安全|用電|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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