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管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及各種外幣,并按現金管理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2. 按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并掌管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其他貨幣資金明細賬,進行總分類核算。反映各項貨幣資金的收付結存情況;保證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嚴格遵守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做到不任意“坐支”;不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不保管賬外現金。保證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日結出余額;月終按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逐筆核對清楚,如有錯記漏記,應查明原因,及時更正;如有未達賬項,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對未達賬項要逐筆列示,并及時查詢。對其他貨幣資金明細賬,應按制度規定設置明細賬戶,并及時登記,經常核對,定期結賬。
3. 認真執行《會計法》,不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對不真實、不合法和違反會計制度的收支業務,不予受理。
4. 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收付憑證,辦理款項收付業務。堅持復核制度,辦理款項收付必須根據稽核崗位審核編制并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后再行辦理,對重大開支項目,要嚴格執行授權人審批制度。整理裝訂經辦的收付憑證及有關會計資料,應定期移交保管會計檔案的崗位。
5. 確保庫存現金、外幣、有價證券和經批準代保管的貴重物品的安全完整,無損無缺。嚴守保險庫柜密碼的秘密,不任意將保險柜鑰匙交給他人。
6. 妥善保管和按規定使用有關印章,并按制度規定不保管簽發票據所使用的全部印章。
7. 加強對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的管理,專設備查簿,登記票據領用和注銷手續。票據作廢加蓋作廢戳記后與存根一起保存。支票遺失時,負責按銀行規定辦理掛失手續。
8. 按規定負責辦理外幣收付、外幣折算和外幣保管業務。并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和掌管各種外幣的銀行存款日記賬,并進行明細核算,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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