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上的江河、湖泊、水庫以及海洋,皆可成為地下水的補給水源,F以河流為例,說明地表水的入滲補給的一般規律。
河流對于地下水的補給,主要取決于河水位與地下水位的相對關系。這種關系對于大江大河來說,在不同河段往往存在明顯的差別。通常上游山區河段,河流深切,河水水位常年低于地下水位,河水無法補給地下水;進入中下游地區,堆積作用加強,河床抬高,地下水埋藏深度加大,河水位一旦高于地下水位,即可發生補給地下水的現象。補給量的大小及持續時間,除了與河床的透水性能,河床的周界有關外,主要決定于江河水位高低以及高水位持續時間的長短。
江河對地下水的補給與降水入滲補給還存在明顯的不同點:前者的補給局限于河槽邊界,呈線狀補給,補給面比較窄;而降水補給呈面狀,在一次降水期間普遍而均勻,但雨停后,降水補給亦很快停止,所以時間上斷斷續續;江河的補給,只要河水位高于兩岸地下水位,就可持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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