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出口到外國的產品,經常被指控傾銷,中國成為反傾銷的重災區,但是實際上,國內企業是沒有能力到國外市場傾銷的。天達律師事務所王磊律師認為,歐美國家對中國企業進行反傾銷調查,玩的是一套不公平的游戲規則。
中國企業需要提高反傾銷的意識和能力,在反傾銷中據理力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應訴對策
反傾銷調查的基本程序有這樣五個步驟:提出投訴、立案、初裁前的調查、終裁前的調查、終裁。
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法律部主任劉建偉認為,企業一旦涉及到反傾銷,必須要思路清晰,找準方向,制定好應訴對策。如果沒有搞清所以然便匆匆應對,對企業應訴將十分不利。
劉建偉談到,企業在制定應訴對策時,存在三個核心問題:第一,是否是涉訴企業;第二,應訴的方向,是打單獨稅率,還是打全勝;第三,是否應訴。
企業首先應當了解自己是否屬于必須應訴企業。
以彩電傾銷案為例,正式立案后,美國商務部公布立案通知,該通知包括調查產品范圍,反傾銷調查的調查期限和涉及到反傾銷調查的出口國。
企業了解調查范圍后,明確該調查產品包括我國出口的彩電。這時,企業需將調查期內(2002年7月1日~12月31日)所有出口合同的檔案進行整理,按照調查期間出口發票日期、出口國家,分別進行統計,最終確定調查期間內本企業產品是否出口到美國。無論數量多少,只要在該調查期間內企業存在對美出口,都屬于美國法律規定的必須應訴企業。
確定了企業是否屬于應訴企業后,企業的應訴地位就明確了,此時企業就應當立即決定是否應訴。當然,企業是否應訴的問題,需要就商業利益、行業利益、國家利益進行通盤考慮。
如果應該應訴的企業沒有應訴,該企業會適用在美國裁定中對于中國的統一稅率,該稅率是反傾銷裁決的最高稅率,即征收高額反傾銷稅,這一點上無數案例可以證明。對于不應訴企業而言,直接的后果是短期內喪失美國市場;另外,企業還將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由于沒有參加反傾銷調查應訴,而失去許多其他的機會,如爭取反傾銷命令復審等。
應訴的方向包括打“全勝”還是打“分別稅率”。打“全勝”全行業都會受益,打“分別稅率”,個別企業可能得到低于其他企業的“低稅率”或“零稅率”。
[1] [2] [3] [4]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