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外貿企業從事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問題的解釋。
1、出口企業開展進料加工業務,必須先持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送主管其出口退稅稅務部門審核簽章,稅務部門須逐筆登記并將復印件留存備查。海關憑蓋有主管出口退稅部門印章的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方能辦理進口料件“登記手冊”。出口企業因故未能執行進料加工合同。須持原“登記手冊”或海關證明到主管稅務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執行日期:文到之日!逗jP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協調配合嚴格出口退稅報關單管理和加強防偽鑒別措施的聯合通知》(署簽[1996]32號)
2、外貿企業進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其征稅或抵扣稅款仍按國家稅務總局《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國稅發[1994]031號)中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但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在計算抵扣進口料、件的稅額時,應按照出口貨物規定的退稅率計算。
執行日期:1995年7月1日起!敦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稅收若干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字[1997]14號)
3、出口退稅率調整后,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按新退稅率計算須從退稅款中抵扣的應征增值稅稅款的執行時間,外貿企業以銷售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執行日期:文到之日!犊谪浳锿顺觯猓┒惾舾蓡栴}的具體規定》(國稅發[1999]101號)
4、外貿企業從事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在計算抵扣進口料件稅額時,凡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小于或等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進口料件的征稅稅率計算抵扣;凡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大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計算抵扣。
執行日期:發文之日起執行!秶叶悇湛偩株P于出口退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65號)
5、對中航技公司福建分公司、廈門分公司分別代理煙臺佛萊士船業有限公司和來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進口料件,由福建分公司、廈門分公司分別向其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代理進口料件證明》,由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簽章后出具紙質證明,同時錄入代理進口料件電子信息并直接傳輸山東省國家稅務總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
[1] [2]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