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的設備、物品
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的設備、物品是指外商投資企業以投資總額內的
資金龍(包括中方投資)所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其他物料指建廠
〈場〉以及安裝、加固機器所需材料),以及根據國家規定進口本企業自用合理
數量的交通工具、生產用車輛和辦公用品(設備)。
出料加工貿易
出料加工貿易是指將我境內原輔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交由境外廠商
按我方要求進行加工或裝配,成品復運進口,我方支付工繳費的交易形式,不包
括"帶料加工出口"。"帶料加工出口"指我方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將我境內的原
輔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運至境外加工或裝配,成品在境外銷售帶料加工
出口項下運出境的貨物,應按實際易方式統計,如: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出口按"
一般貿易"統計;來、進料加工成品出口按"來、進料加工貿易"統計;租賃出口按"
租賃貿易"統計。
保稅倉庫進出境貨物是指從境外直接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和從出口監管倉
庫運出境的貨物,不包括保稅區的倉 、轉口貨物。
保稅區倉儲轉口貨物(代碼"34")
保稅區倉儲轉口貨物是指從境外存入保稅區的倉儲、轉口貨物和從保稅區運
出境的倉儲、轉口貨物,不包括從境外存入非保稅區和從非保稅區運出境的倉儲、
轉口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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