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設備的型號,由下列三部分組成:

例:JL5-400-3表示第五種設計型式,標稱功率400W,適用于耦合電容器 3300pF的結合設備。
3 技術要求
3.1 工作條件
3.1.1 標準工作條件:
標準條件為戶外運行條件。結合設備在日光、雨、霧、雹、雪和結冰的環境中應能正常運行。
3.1.2 海拔高度:
安裝地點不應超過1000m。
3.1.3 環境溫度:
周圍空氣溫度應在-40℃與+45℃之間。
3.1.4 工業頻率:
電力系統頻率應在0~60Hz之間。
3.1.5 工作電壓:
電力線的額定工作電壓不低于1kV。
3.1.6 載波頻帶:
40~500kHz。
3.2 基本要求
結合設備連接在耦合電容器的低壓端和連接電力線載波機的高頻電纜之間,它連同耦合電容器應保證:
a.在高頻電纜和電力線之間有效地傳輸載波信號;
b.保護人身安全和載波設備不受工頻電壓和瞬時過電壓的危害。
3.3 載波傳輸要求
3.3.1 工作衰減:
在結合設備的工作頻帶內工作衰減應不大于2dB(用于繼電保護專用通道時不大于1.3dB)。測試時應計及耦合電容器的低電壓端子雜散電導及雜散電容的影響。
注:耦合電容器的低電壓端子的雜散電導及雜散電容值參照IEC 358(1971)
《耦合電容器及電容分壓器》。
3.3.2 回波損耗:
在結合設備的工作頻帶內,線路側和電纜側的回波損耗應不小于12dB(用于繼電保護專用通道時不小于20dB)。測試時應計及耦合電容器低電壓端子雜散電導及雜散電容的影響。
3.3.3 線路側標稱阻抗:
線路側標稱阻抗的范圍,相地耦合時為200~400Ω,相相耦合時為400~800Ω。
根據需要結合設備應具有調整到不同線路阻抗的可能。
3.3.4 電纜側標稱阻抗:
電纜側標稱阻抗為75Ω(不平衡)、150Ω(平衡)。
3.3.5 失真和交調:
由結合設備引起的各個失真和交調產物的電平,應比相應的峰值包絡功率電平低80dB以上。
3.4 安全和保護要求
3.4.1 結合設備應能保證電力線上的工作電壓和可能出現的瞬時過電壓不致在載波設備上產生危險電壓,并保證運行人員的人身安全。
3.4.2 結合設備初級端子和接地端子之間的工頻阻抗不得超過20Ω,端子的連接必須確保安全可靠。
3.4.3 排流線圈在避雷器的保護作用下,應能承受電力線上可能出現的瞬時過電壓。排流線圈的工頻載流量為:持續電流,有效值1A;短時電流,有效值50A,0.2s。
3.4.4 結合設備連接線:
結合設備內部所有可能通過接地電流的連接線都要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2的銅線。
3.4.5 接地刀閘:
接地刀閘的耐壓水平不應低于工頻3kV,工頻額定電流不得小于100A。
3.4.6 避雷器:
a.主避雷器應直接接于初級端子和接地端子之間,它應能保護結合設備和載波設備。
如采用氣隙式避雷器,它必須牢固并易于維修,其工頻放電電壓的數量級為有效值2kV,能承受波形8/20μs、最低5kA的沖擊放電電流。希望它至少能承受有效值5kA、時間0.2s的工頻電流。同時,即使它損壞,也應保證結合設備的其他部分能被保護。
如采用非線性電阻式避雷器,其額定電壓數量級為1kV,能承受波形8/20μ s、至少5kA的沖擊放電電流。
注:耦合電容器和結合設備相隔較遠時,要在耦合電容器下加裝一個和主避雷器相似的避雷器。
b.為了保護載波設備,次級端子應裝設限制過電壓的避雷器。
3.5 絕緣要求
3.5.1 工頻水平:
結合設備初級和次級所需的耐壓按4.5條方法試驗,其工頻電壓有效值應為5kV。
3.5.2 沖擊水平:
結合設備應能承受波形1.2/50μs、峰值為主避雷器沖擊放電電壓的2倍的沖擊電壓,按4.4條方法試驗。
4 試驗方法
試驗在下列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試驗過程中氣候條件基本不變:
a.環境溫度為+15~+35℃;
b.環境相對濕度45%~75%;
c.環境氣壓86000~106000Pa。
4.1 工作衰減測量
工作衰減Ac用比較法測量,應在結合設備的工作頻帶內進行。耦合電容器用低損耗等量的模擬測試電容器C′代替,耦合電容器低電壓端子的雜散電容與雜散電導均用模擬網絡T代替,測試結線如圖4所示。振蕩器輸出電平保持不變,電平表內阻置于高內阻,調整可變衰減器使電平表讀數在開關投向1~1″及 2~2″時都相等。Ac值可用公式(1)、(2)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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