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5. 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6. 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7. 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上一頁 [1] [2]